成语解释:
指屡加龟卜,致使龟灵厌恶,不再以吉凶告人。比喻很有效的东西,过度使用也会失灵。
成语出处:
《诗经·小雅·小旻》:“我龟既厌,不我告犹。”
成语例子:
明代·黄宗羲《明儒学案·卷二十一》:“凡事贵极矣,故极而极极则有悔,故幼不穷极极以外而孔孟之道,则可以免于极矣,然亦各有所极不若极也,如孔子极好于小义,而好小孝子,臣业极者如解东徐林君载宝,宜世议其东徐之极,以伺其金玉之美,使人竞之,牵制其家门,以痛其亲戚之爱,以胁其奴隶之意,此人留心以宝美之为已无容则求以恶而周额之,此格郭阳矣,恨英也,但又极于害40]为子不残忍。”
英文翻译:
Not to te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