亩捐是清后期的一种附加税,主要行于江苏、安徽等省。清咸丰三年 (公元1853年) ,副都御史雷以减在江北里下河开办亩捐,以济军饷。1854年推行到扬州、通州两府各州县。当时江北亩捐以“地田肥瘠,业田多寡” 的标准,按地丁银数分别抽捐,大致每亩自20文至80文不等。其后江南各州县也举办,一般用作本地团练经费。安徽举办亩捐,是因“各州县支应县差,款项无出”。 有的每亩捐钱400文,有的每亩捐谷斗。此外,在湖南平江等县有按粮捐军费的,也类似亩捐。
为您提供网站开发、SEO优化、移动应用、API接口、PHP、VUE、小程序开发等服务
微信:yvsm316 | 邮箱:yvsm@163.com | QQ:3164309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