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法,明末以后部分地区所行商人凭票运销茶﹑盐的制度。嘉靖十六年(1537年),在浙江的一些山区,“官商不行之处,山商(土商,也称票商)每百斤(食盐)纳银八分,给票行盐”(《明史·食货志四》)。这是实行票法之始,后来山东等地陆续仿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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