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民习艺所亦称“游民习艺所”。 指清末各省、县官办的手工业工场。光绪年间(1875-1908)陆续设立,收容无业游民和部分罪犯,教以手工工艺,制造各种纺织品与日用品,其门类包括纺织、制鞋、印刷、编制藤柳器具等方面。产品销售收入拨充经费。辛亥革命后,成为各地官办手工业的主要组织形式。抗日战争后不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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