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法名。
宋高宗 绍兴 六年颁行。《宋史·律历志十四》:“侍御史 张致远 言:‘今岁正月朔日食,太史所定不验, 得一 尝谓臣言,皆有依据……愿诏 得一 改造新历。’二月丙子,诏秘书少监 朱震 ,即秘书省监视 得一 改造新历。八月历成, 震 请赐名《统元》,从之。诏翰林学士 孙近 为序,以六年颁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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