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下据为己有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一》:“ 乾德 三年,始诏诸州支度经费外,凡金帛悉送阙下,毋或占留。”
为您提供网站开发、SEO优化、移动应用、API接口、PHP、VUE、小程序开发等服务
微信:yvsm316 | 邮箱:yvsm@163.com | QQ:316430983